挑選優質醫美診所,認明綠、紅標章!衛生署4日成立「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制度」,往後美容醫學分「低侵入」,如雷射、脈衝光;及「侵入」式,如隆鼻、抽脂,評鑑通過後,院所分獲綠色與紅色認證。另外,因侵入式涉及手術治療較為危險,醫師須「泛外科系」才可申請。
為了改善台灣醫美亂象,衛生署成立「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制度」,並正名「醫學美容」一詞為「美容醫學」。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指出,美容醫學分為低侵入的「光電治療」如雷射、脈衝光等,以及「針劑注射治療」如肉毒桿菌、玻尿酸等;而高侵入的「美容手術」如抽脂、隆鼻、植髮等,經醫策會認證通過後,給予綠、紅兩類標章,供民眾辨識。
林奏延表示,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制度依「美容醫學機構認證」、「執業人員資格管理」及「廣告管理」等3面向執行。其中,機構認證由醫策會執行;執業人員資格則由皮膚科醫學會、整型外科醫學會、麻醉醫學會組成「美容醫學教育訓練聯合委員會」,負責規劃醫事人員從事美容醫學教育訓練。
《醫師法》指出,「凡具醫師資格者均得執行各項醫療業務。」但為配合新制度,欲從事美容醫學醫事人員,仍須參與相對時數訓練課程。如執行「光電治療」、「針劑注射治療」者須受30小時訓練;而風險較高的美容手術則限定為外科、皮膚科、婦產科等8外科系合格醫師者,再受100小時的教育訓練始得證書。
醫策會執行長李偉強指出,機構認證標準分成3部份。第一,須成立2年以上合法登記的醫療院所,且過去未違反相關規範;第二,院所環境品質及安全性,包含消防安全、感染管控、藥品器材是否合法、是否具處理麻醉能力等;第三,醫療院所是否具處理突發狀況能力,以及是否提供良好事後照顧等。
李偉強進一步說,美容醫學品質認證雖自願參加,但也非任何醫美院所都可申請,「先決條件是須合法登記滿2年,且過去2年內未有違規事項遭裁罰紀錄。」其中違規事項,包括聘用密醫、執行不符規定醫療行為與禁止使用的藥物,以及廣告內容曾因虛偽、誇張、歪曲事實等遭主關機關裁罰等。
對於衛生署設立的認證制度,資深美容醫學業者建議,「侵入」部分,若讓醫美儀器的專業製造商參與,會更形理想。業者解釋,因有良譽的醫美醫師,其進修模式為自赴海外學習,或透過儀器廠商委由國外專業醫師進行指導,應可從事治療行為,她建議,儀器經衛生署認證發給證照,院所可參考購買,而操作醫師同須取得官方認證證書最佳。
圖說:衛生署4日宣布「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制度」正式成立;美容醫學將分「低侵入」「侵入」與兩類,評鑑通過後,院所分獲綠色與紅色認證。
資料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美容醫學制實施-辨明綠-紅標章-124300621.html